按照相关招聘程序,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公司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毕业院校 | 拟录用部门及岗位 |
1 | 邵柯元 | 男 | 大学本科 | 浙江工商大学 | 电气类技术员 |
2 | 孔隋东 | 男 | 大学本科 | 浙江工业大学 | IT文员 |
3 | 柯一鸣 | 男 | 大学本科 | 浙江海洋大学 | 安全监督管理文员 |
4 | 张记 | 男 | 硕士研究生 | 河南理工大学 | 控制文员 |
5 | 姚敏慧 | 女 | 硕士研究生 | 湖南科技大学 | 法务文员 |
6 | 赵陈豪 | 男 | 大学本科 | 中北大学 | 机械类技术员 |
7 | 朱嘉辉 | 男 | 硕士研究生 | 佳木斯大学 | 机械类技术员 |
1、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对象录用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580-2976021、13806668078),通信地址: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大浦口集装箱码头。
2、反映情况要本着对组织、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经调查反映问题确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3、本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7月20日8:00起至2023年7月28日16:00。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