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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投资者保护科普|以投资者为本 共促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03-15 来源: 浏览量: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切实做好投资者教育宣传工作,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宁波舟山港股份积极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知识科普活动,望广大投资者都能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了解投资产品和投资风险,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进行投资

投资者应该对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有清晰的认识。风险承受能力是指投资者能够承受的投资风险程度,投资目标是指投资者希望通过投资实现的目标,例如资本增值、保值,或者稳定的固定收益。在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后,则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

(2)认真审查相关合同和协议,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了解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法律要求,包括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同时,要掌握合同审查的基本流程和技巧,如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准确、合法,是否存在歧义或漏洞等。

在遇到复杂或不确定的合同问题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和指导。通过与律师或法律顾问交流,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含义和适用条件,避免因误解或漏审而带来的风险。

(3)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运行情况和信息披露,保持警惕

投资者在认购投资产品后,应当持续关注产品投资、运行情况,要求产品管理人按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发现投资损失或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投资者若发现投资产品管理人失联,个人财产被侵占、挪用,投资产品存在重大风险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证监局反映;若发现投资产品管理人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线索的,要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投资者维权可以通过哪些途径?

(1)证监会热线

“12386”证监会热线由证监会投保局主管,负责受理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投诉、咨询、建议等,具体包括: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接受服务或投资活动中,与证券期货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发生争议的,可以提起投诉;对证券期货监管工作或者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证券期货相关法律制度或者监管工作政策等提出咨询。

(2)交易所

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均设置了与投资者服务有关的渠道平台,负责接收投资者的诉求。

上交所:1.服务热线(4008888400);2.电子邮箱(gzrx@sse.com.cn);3.来访(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

深交所:1.服务热线(4008089999);2.电子邮箱(cis@szse.cn);3.电话(0755-82083000);4.信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中心);5.来访(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接待室)。

北交所:1.服务热线(400-626-3333);2.咨询邮箱(info@bse.cn);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北京证券交易所)。

(3)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下设证券纠纷调解中心(投资者教育与服务部),电话:010-66290774。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同时,中国证券业协会设置了在线申请调解平台,调解范围包括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

(4)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构

目前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类型机构主要有: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保基金公司)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服中心)。

投保基金公司于2005年8月成立,归口证监会管理,职责包括管理和运作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等。

投服中心于2014年12月成立,归属证监会直接管理,其中要职责包括受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等纠纷解决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公益性诉讼支持及其相关工作等。

2020年1月,由投服中心全额出资的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简称中证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其主要职能包括构建投资者服务平台;受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等纠纷解决服务;开展调解业务统计、研究和宣传交流;为投资者自主维权提供法律服务;其他依法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的经营活动等。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后,投服中心的纠纷调解工作全部由新成立的中证法律服务中心承担。

 

宁波舟山港股份深知投资者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公司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投资者保护义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透明、公平的投资环境,确保每一位投资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为助力中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