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我公司决定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部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招租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2.房屋基本情况:出租房屋位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行政车库2楼、单证中心2楼2间、动态监测场地1间,总建筑面积750.68平方米左右,本租赁房屋仅限于作办公使用。
3.承租人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租赁意愿并能承担租赁费用的单位。
2)无租赁违约或其他有失诚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经营范围与港口业务相关。
4)满足属地及我司安全和防疫相关方面的所有要求。
5)本次招租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4.此次房产租赁期限为 3 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日止。
5.租赁须知:
5.1经营者必须取得本市工商、城管、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许可依法经营。
5.2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遵守我司规章制度,服从我司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5.3房屋出租采用自主申报租金价格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5.3.1行政车库二楼,面积646㎡,年租金报价不能低于389053.5元/年(不含税),不设上限。
5.3.2单证中心二楼203室,面积40.8㎡,年租金报价不能低于24571.8元/年(不含税),不设上限。
5.3.3单证中心二楼207室,面积37.7㎡,年租金报价不能低于22704.83元/年(不含税),不设上限。
5.3.4态检测场地房屋, 面积26.18㎡,年租金报价不能低于15766.91元/年(不含税),不设上限。
5.4评比办法:参照我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5原承租人对此次招租公告享有优先承租权。
5.6此出租房屋不得私自改作他用,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从事不法经营项目,如有违反所引起的相关法律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具体事宜详见《办公用房租赁合同》,以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6.报名时间、地点:
6.1租赁单位报名时间:2024.11.18-2022.11.25 16: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6.2报名地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物流服务部
6.3联系人、联系电话: 付剑飞 0574-27699949 张燕 0574-27696589
7.说明
7.1企业单位报名时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