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项目: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平板拖车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需涵盖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3. 1.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4. 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21年9月3日在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9月9日,共3家单位报名,其中2家单位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项目作流标处理。后于2021年10月11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在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网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0月15日,共3家单位报名,截止投标时间,仅一家单位投标,项目作流标处理。后于2021年10月3日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在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网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0日,仅2家单位报名,本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
5. 竞争性谈判程序:
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通过资格评审和初步评审的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顺序为谈判供应商签到顺序,谈判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原招标文件开评标程序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6. 响应文件编制:
响应文件以原招标文件以及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作为编制的依据,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7.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另行发售。
8.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址:
投标人应于2021年11月23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疏港路1号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办公楼202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谈判文件将予以拒收。
9.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谈判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21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办公楼202会议室进行,投标人需派授权代表出席谈判。
10. 其他事项:
对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反映。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疏港路1号
邮 编:210058
联系人:臧家辉
电 话:02558932215
传 真:025-58932211
邮 箱:7926941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