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三级甲等医院,具备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具有健康体检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5. 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21年7月19日在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7月23日,本次公开招标报名单位两家,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故作流标处理。后于2021年7月29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在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网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8月4日,报名单位仍只有两家,因此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欢迎在重新公告期间报名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6. 竞争性谈判程序:
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通过资格评审和初步评审的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顺序为谈判供应商签到顺序,谈判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并将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审的依据。(原招标文件开评标程序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7. 响应文件编制:
响应文件以原招标文件以及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作为编制的依据,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8.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另行发售。
9.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址:
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18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疏港路1号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办公楼206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谈判文件将予以拒收。
10.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谈判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21年8月18日9时30分在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办公楼206会议室进行,投标人需派授权代表出席谈判。
11.其他事项:
对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反映。
1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