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港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27 来源:宁波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浏览量:1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浙江海港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浙江海港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HJY-2018-08,设备采购资金100%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交货地点:镇海实验室;

2.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交货期

采购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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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有效的独立法人;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设备)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被代理制造商的授权书;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购买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 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每份,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13:30时,投标地点在浙江海港检验检测有限公司2516会议室(宁波市东部新城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25层,请咨询一楼服务台),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2月17日13时30分在浙江海港检验检测有限公司2516会议室(宁波市东部新城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25层,请咨询一楼服务台)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提供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外轮理货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port.com.cn/nbtally/)、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nbgzgc.com)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海港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蓉蓉;

电   话:0574-27691722。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10楼(嘉恒广场B座);

联 系 人:杨诗雨、俞静安;

电   话:0574-87727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