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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公布12项作业时限标准
发布日期:2020-03-27 来源:党群工作部 浏览量:482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工作要求,3月27日,宁波舟山港对各项作业时限标准进一步细化,着力增强信息公开、透明,提升港口码头作业效率,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助力进出口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口岸畅通和外贸稳定发展。

作业时限标准具体如下:

1. 宁波舟山港港口业务提供24小时、365天全天候服务。

2靠泊宁波舟山港班轮装卸箱量1500-2500自然箱,船时效率不低于130M/H;班轮装卸量2500自然箱以上,船时效率不低于145M/H。

3. 集装箱卡车进箱作业或提箱作业,60分钟内完成率不低于90%,卡口等待时间不超过5分钟。

4. 进口集装箱在获得监管部门放行信息及手续齐全时,即可在易港通平台办理预约提箱;出口集装箱装货完成后,即可在易港通平台办理预约进重。

5. 进出口集装箱,在收到海关查验指令后,客户即可在宁波舟山港查验预约平台(现场、易港通平台)办理查验预约手续。

6. 海关查验箱(普通货物),在海关实施查验前半小时100%吊装、移位至指定场所。

7. 海关查验箱(普通货物),掏箱和装箱两项作业完成时限合计不超过2.5小时/标准箱。

8. 海关查验箱(特殊货物),掏箱和装箱两项作业完成时限合计不超过3.5小时/标准箱。

9. 拖轮准点率不低于99%以上。

10. 理货产品信息发送及时率99%以上。

11. 引航员登轮准点率100%。

12. 码头客户响应零等待。

以上承诺为正常情况下平均时效,如遇突发事件和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